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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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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bob apple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bob apple以“传承弘扬印刷文明,创新发展出版文化”为办学使命,开启中国出版印刷高等教育的先河。学校现已成为在印刷与包装、出版与传播、设计与艺术三个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工、文、艺、管协调发展的全日制高水平特色型高等院校。

学校坚持扎根行业,全力打造出版印刷领域教育、研究重要平台。学校坚持首善意识,致力服务行业和北京发展。学校始终牢记办学之初被赋予的国家使命与行业责任,把 “坚持立德树人,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高素质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根本,坚持面向首都发展、面向出版传媒行业,彰显服务出版传媒全产业链为主线的学科特色,工科与文科结合、艺术与科技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和传承弘扬中华印刷文明、创新发展红色出版文化的文化特色,深化“特色发展、开放办学、协同创新和绿色发展”四大战略,实施“教育创新、人才强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文化传承创新和党建强基固本”五项工程。

学校现设有37个内设机构,包括: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出版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新媒体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育学院、职业继续教育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学校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党校)、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处、安全稳定处、纪委、党建工作处(巡察办)、审计处、教务处、人事处、计财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处、基建处、离退休工作处、外事处(港澳台办)、工会、团委、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图书馆、网络安全与信息中心、校产办。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866人,实有人数805人;学生人数1070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81343.29万元,比上年增加7291.36万元,增长9.8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2882.44万元,比上年增加3266.22万元,增长5.48%。

1.财政拨款收入48653.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7.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53.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7.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12960.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0.61%;

4.经营收入134.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1%;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1134.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8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4144.20万元,比上年增加8677.00万元,增长15.64%,其中:基本支出55053.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83%;项目支出8956.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9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134.0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2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608.40万元,比上年增加2165.18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增加项目安排。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46.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47746.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7746.3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66.82万元,增长0.35%。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47746.3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66.82万元,增长0.35%。主要原因:增加基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3258.6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2.72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6.50万元减少3.7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7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4.50万元减少3.7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来校交流人员餐费。公务接待14批次,公务接待9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2.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2.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7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5.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68.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17.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9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82.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8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台,共计307.8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31台(套),共计5689.28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本科(包括研究生)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包括研究生)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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